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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杀人……”12月14日凌晨起,记者几次接到江西籍21岁男子李国明(化名)的电话,说自己被45岁的干妈引诱破了身。现在,急于想拿一笔赔偿费。
据李国明说,1998年1月,他来杭投靠在三廊庙开店的姐姐,房子是向某商行租的,房东之一是一个叫陈阿英(化名)的女人。她很热情,认识了半个月,就认小李做了干儿子。
干妈对他很好,还给他在余杭临平找了份在建筑工地拉车的活。9月底的一天下午,干妈说干爹不在家,要他晚上7点半陪她下班回家看电视。在他看电视时,干妈不停地挑逗他。他们在沙发上做了那事。小李说,当时我才19岁,是个处男,从来没接触过女性,我是在干妈的引诱下做那事的。
第二天,他对干妈说,在我们家乡是要红包的。她笑着说,我给一块两块你要不要?小李表示无所谓。她又说杭州没这个风俗。晚上,干妈又请他到她家去。就这样一星期后,他从肉体和精神上都成了干妈的“俘虏”。耳鬓厮磨之际,他记住了干妈的话“等你娶老婆时,我一定给你一个2000元的红包”。
1999年春天,干妈带他去买衣服。他嫌衣服难看,干妈却说:“你是外地人,难看一点不要紧。”小李觉得受到了污辱,把衣服扔到马路上后,打了她。此后,小李老跟干妈吵架。
一个月后,干妈到别处去当经理了,想想自己以处男之身委身于一个比他大24岁的女人,他拎起电话,给干妈和干爹两条路:要么我娶干妈,要么给我2000元钱。
在约定的日子,他拿着刀赶到干妈家准备与干爹决斗,经民警规劝才了事。第二天,他找到干妈的店里。干妈抹下脸对民警说,他敲诈她,他被关进了派出所。现在,他对干妈只有恨没有爱。他只想要回2000元钱,他说这是干妈应该付给他的破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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