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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定医院药品收入不得超过总收入一半

时间:2007-01-05 来源: 西部健康咨询网

  省卫生厅昨天出台《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大力实施“5510”工程,最大程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据介绍,我省将用5年时间,争取使5项反映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和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实施10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卫生重点健康工程,推动我省卫生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简称“5510”健康工程)。

  规划提出,卫生资源人均占有量及主要健康指标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即千人口床位数增加5%以上;千人口执业医师数增长8%以上;婴儿死亡率下降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16%以上,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比“十五”末提高0.5岁。重点健康工程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建设工程、医疗服务体系基础工程、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等。

  此外,卫生部门将严格控制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综合性医院不超过50%,中医院及专科医院不超过55%;合理控制并降低大型诊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等方式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实施惠民医疗工程,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试点,实行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相认可制度,努力降低医药费用;加强宗旨教育和行业行风建设,严禁乱收费行为;建立政府、医疗机构、患者个人的医疗费用合理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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