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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3年内将建立覆盖城乡的低保医院

时间:2007-03-02 来源: 西部健康咨询网

    哈尔滨3月2日电(记者王建威)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部门获悉,为解决低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个省计划3年内在城市和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医院、低保门诊,为低保人员建立医疗档案,使其享受医疗优惠。

    据黑龙江省低保局副局长孙镝飞介绍,目前,黑龙江省13个地市准备在城市内建立低保医院和低保门诊,建立方式为新建低保医院或指定医院作为低保医院,力争让低保患者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到低保医院诊治。低保患者可享受减免门诊费、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等费用的优惠。

    孙镝飞介绍,黑龙江省农村,各县、村也将在2010年前全部设立低保医院、低保门诊,为农村的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家庭成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提供医疗优惠。

    孙镝飞说,民政部门目前正为全省的低保人员建立医疗档案。城市和农村的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享受医疗救助的补助金额最高在4000元以内。对于存在特殊困难的家庭,在民政部门批准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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